政策法规

欧盟转基因生物法规简介上

欧盟对转基因生物的定义欧盟对转基因生物(GMO)和转基因微生物(GMMs)的定义是:在未经过天然交配或者天然重组的情况下,基因物质(DNA)被修改了的生物和微生物。该技术通常称作“现代生物技术”或者“基因技术”,有时也称作“重组DNA技术”或者“基因工程”。该技术可使特定的基因从一个生物转移到另一个生物之中,也可以在互不相关的物种之间进行转移。欧盟现行转基因生物法规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同时创造一个统一的生物技术市场,欧盟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制定和实施转基因生物法规框架,该法规框架的内容在过去10年又经过了多次扩大和修改。 目前,审批转基因生物在欧盟范围内进行试验性释放和投放市场的主要法规是欧盟90/220/EEC指令。该指令规定,在任何转基因生物、转基因产品或含有转基因生物的产品在环境释放或投放市场之前,必须对其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和环境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依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逐级审批。欧洲议会和部长委员会于2001年3月通过了经过更新修改的有关转基因生物释放的欧盟2001/18/EC指令,并于2002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 欧盟还制定了一些专项法规。欧盟1997年1月27日通过的“新型食品和新型食品成分管理规定”(即欧盟258/97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各种新型食品(包括含有转基因生物的,由转基因生物组成的或者从转基因生物中提取的新型食品)的审批和标签事宜。在欧盟258/97管理规定生效之前,共有两种转基因植物(即1种转基因大豆和1种转基因玉米)根据欧盟90/220/EEC指令规定获准用于制作食品并投放欧盟市场。在欧盟258/97管理规定生效之后,还没有新的转基因生物被批准用于制作食品。目前,共有11种转基因生物正在申请批准之中。 欧盟98/95/EC指令是有关转基因种子的审批和应用的专项法规。目前,共有两种转基因种子根据欧盟90/220/EEC指令规定获准投放在欧盟市场上。另有18种转基因种子(主要是玉米)正在申请批准之中。 欧盟2309/93规定是有关转基因生物应用于人类和动物药品的审批和监督程序的专项法规。 欧盟98/81EC指令是有关转基因微生物成分应用于研究和工业用途的专项法规,是对欧盟90/219/EEC指令的更新修改版本。 目前,共有8种转基因植物,即4种转基因玉米、3种转基因油菜和1种转基因大豆根据欧盟90/220/EEC指令规定获准用于生产饲料。欧盟现行的风险评估程序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取决于植入基因、所产生的最终生物及其应用的特性。风险评估的目的:一是识别和评价转基因生物的潜在不良影响,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也不管是即将发生的还是以后将要发生的;二是充分考虑转基因生物的释放或投放市场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和环境所带来的累积性和长期性影响;三是审查转基因产品的培育方法、与产品基因(例如有毒的或者具有变应性的蛋白质)相关的风险以及基因(例如对抗生素有抗性的基因)转移的可能性。 风险评估的具体方法如下: ――识别转基因生物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所有特性; ―――评价每种不良影响的潜在后果; ―――评价已经识别的每种潜在不良影响发生的可能性; ―――预测已经识别的转基因生物每种特性可能造成的风险; ―――应用针对转基因生物释放或投放市场所造成风险的管理策略; ―――确定转基因生物的总体风险。 植物科学委员会已经根据欧盟90/220/EEC指令规定对17种转基因植物申请提出了意见。其中有一个意见是否定的,因为对所存在的一些不明特性的基因,特别是一种对氨基羟丁基卡那霉素A(一种在临床上非常重要的抗生素)具有抗性的基因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该转基因植物申请被退回。 食品科学委员会负责对新型食品提出意见,已经对1种来源于植物的食品(经过加工的番茄)和4种来源于微生物的产品提出了赞同意见。